漫畫Mee 女性漫畫國際創作競賽條款
本規約(以下稱”本規約”)是應徵火箭工作人員株式會社(以下稱”本公司”企劃的漫畫Mee面向女性的Webtoon全球競賽(以下稱”本規約”)的條件,由應徵本企劃的客戶(以下稱”應徵者”)與本公司之間制定。
1.對規章的同意
1.1 應徵者須按照本條例規定應徵本計劃。應徵者除非同意本規章,否則不得應徵本計劃。
1.2 應徵者爲未成年人時,請在獲得監護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後,應徵本企劃。此外,應徵者爲事業者應徵本企劃時,請在該事業者同意本規章的基礎上使用本服務。
2.報名條件
2.1 應徵者可將應徵者親自執筆的漫畫作爲應徵作品應徵本企劃。
2.2 應徵者同意本條例後,不得取消本企劃的應徵。
2.3 應徵者僅限於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期間內,可根據本公司規定的方法應徵本企劃。
2.4 應徵者不得以營利爲目的而商業化的作品或已在本企劃以外的獎項、活動等企劃中獲獎或表彰的作品應徵本企劃。另外,應徵者對於以營利爲目的未被商業化的作品以及本企劃以外的獎項·活動等企劃中未得獎的作品,可以同時應徵本企劃以及本企劃以外的獎項·活動等企劃,但從本企劃應徵開始到審查結果發表爲止,該作品以營利爲目的被商業化的情況,或者本企劃以外的獎項·活動等企劃中得獎的情況,該作品爲獲獎者。
3.應徵作品的內容
應徵本企劃的作品僅限於應徵者自己親自執筆的漫畫。
3.2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的內容或誹謗中傷他人內容、第三方知識產權等(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作者人格權、專利權、商標權、設計權、實用新型權、營業祕密、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出版權。以下相同。)禁止有牴觸或侵害權利內容的作品應徵。
3.3 應徵者表明並保證應徵作品不侵害第三者的知識產權等,以及應徵作品的使用權對本公司具有正當的權限。應徵者違反本項,第三者提出索賠、請求或訴訟等(以下稱爲”索賠等”),應徵者根據自己的責任和費用負擔(包括律師費用)予以應對。另外,本公司處理解決該投訴等時,處理解決所需的所有費用由應徵者承擔。
3.4 此外,本公司有時會指定可應徵作品的內容。
4.應徵作品的權利關係
4.1. 應徵者仍保留對應徵作品的知識產權等,本公司不取得相關權利。
4.2 應徵者以應徵本企劃爲目的,將應徵作品以本公司、本服務、本企劃等宣傳·廣告爲目的,不受媒體、期間、分發地區或分發方法等任何限制,向本公司提供(包括對複製、翻譯、改編、修改、公衆發送、許可第三方對這些權利進行副許可、非壟斷性地規定或無償使用)的權利。
5. 私生活
我公司尊重應聘者的隱私。
5.2.本公司爲了安全地管理從應徵者處收集的信息,將最大限度的注意安全。
6. 本企劃中止,變更
6.1. 本公司因本公司的系統維護、通信線路或通信手段、計算機故障等原因認爲需要中止或中斷本企劃時,無需事先通知申請人即可中止或中斷本企劃。
6.2 本企劃的內容及條件可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進行修訂、追加、變更。
7. 結束正式企劃
本公司有時在沒有事先通知應徵者的情況下結束本企劃的受理。
8. 禁止事項
本公司禁止與本服務有關的顧客進行以下行爲。
8.1 違反法令、法院判決、決定或命令或法令約束力的行政措施的行爲
8.2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爲
8.3.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名譽權、隱私權、其他法令或合同權利的行爲
8.4 過度暴力性表現、露骨性表現、相當於兒童色情、虐待兒童的表現、因人種、國籍、信條、性別、社會身份、門第等引發歧視的表現、引誘或助長自殺、自殘行爲、濫用藥物的表現、其他反社會內容,投稿或發送令他人不快的表現的行爲
8.3. 冒充第三方或有意散佈虛假信息的行爲
8.6. 將相同或類似的評論發送到多個評論投稿欄的行爲(本公司認可的內容除外),其他本公司判斷爲垃圾郵件的行爲
8.7 用我公司規定的方法以外的方法,將應徵作品的使用權與現金、財物及其他經濟利益進行交換的行爲
8.8. 營業、宣傳、廣告、勸誘、其他以營利爲目的的行爲(本公司承認除外)、以性行爲或淫穢行爲爲目的的行爲、以認識陌生異性或交往爲目的的行爲、以侮辱或誹謗中傷其他顧客爲目的的行爲、其他以不同於本服務預定的使用目的爲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爲
8.9 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和其他合作行爲
8. 10 宗教活動或勸導宗教團體的行爲
8.11.非法收集、公開或提供他人的個人信息、登記信息、使用歷史信息等行爲
8.12.對本服務的服務器或網絡系統造成障礙的行爲、利用BOT、Cheat工具及其他技術手段不正當地操作包含本服務的本公司服務的行爲、有意利用本服務的不良情況的行爲、在進行了路由或中斷等改變的通信終端訪問本服務的行爲、對本服務反覆進行必要以上同樣的問題等、對本服務進行不正當的詢問或要求本服務的行爲、
8.13.以不正當目的或方式執行逆向工程、逆向裝配、以其他方式解密源代碼的行爲
8.14 援助或助長上述第8.1章至第8.13章中任一章行爲的行爲
除8.15.8.1.至8.14章規定外,本公司認爲不合適的行爲。
9.應徵者的責任
9.1. 應徵者應由應徵者自己負責應徵本計劃,對與應徵本計劃有關的一切應徵者的行爲及其結果承擔一切責任。
9.2. 本公司認爲應徵者違反”4.應徵條件”中記載的應徵條件、本規章或本服務使用規章等應徵者,應徵者的信息存在虛假、不正當、不完備的情況,在一定期間內無法與應徵者取得聯繫的情況,其他本公司合理地認爲應徵者不適合應徵者,則無需事先通知應徵者應徵者,
9.3 無論前項規定如何,本公司均不承擔防止或改正任何其他客戶或第三方違反的義務。
9.4. 申請人因申請人利用本服務應徵本計劃(包括因本公司使用本服務而收到第三方投訴的情況),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地遭受某種損失(包括律師費用負擔),應根據本公司的請求立即予以賠償。
10.本公司免責
10.1. 除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情況外,對於因應徵本企劃或未能應徵本企劃而導致應徵者遭受的損失,不論是直接或間接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但是,關於應徵本企劃的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爲消費者合同法規定的消費者合同(以下稱爲”消費者合同”),本公司對於因本公司的過失(重大過失除外)而引起的債務不履行責任或非法行爲責任,不承擔賠償因逸失利益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損失的責任,通常不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0.2.因本公司的重大過失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時,本公司不承擔賠償因逸失利益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而在通常可能造成的損失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關於應徵本企劃的客戶與本公司之間的合同符合消費者合同的情況不受此限制。
11. 本規章與法令的關係
本規章的規定違反客戶與本公司之間關於應徵本企劃的合同所適用的消費者合同法及其他法令時,本規章在此限度內不適用於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不影響本規章的其他規定的效力。
12. 聯繫申請人
與應徵本企劃的應徵者聯繫時,通過在電子郵件、本公司提供的服務畫面上進行顯示等本公司認爲適當的方法來進行。應徵者要隨時確認是否收到了本公司的聯絡。
13. 準據法審判管轄
本規章以日語爲正文,其依據法爲日本法。關於本企劃的應徵及因本服務引起的或因本服務而在應徵者與本公司之間發生的糾紛,東京地方法院爲第一審的專屬合議管轄法院。